摘 要:运用政治经济学,探索文化和经济相融合的内在规律,提出一种文化产业分析框架,并根据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对2004―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十年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结果显示:经过十年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已经形成了门类齐全的体系;文化生产及再生产在文化产业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文化产业区域发展呈现东部领先、中部追赶、西部快跑的梯度发展态势。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应打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之间的通道,把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为一体,加快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充分发挥文化装备制造业的支撑作用,高度重视生产性文化服务业发展。
关键词: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文化装备制造 ;生产性文化服务业;
2002年党的十六大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2012年党的十八大又吹响了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号角。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处于怎样的阶段,发展状况与政策预期是否吻合,本文依据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文化产业不是“筐”
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态,文化产业发展从一开始就深受范围界定的困扰,文化产业好像变成了一个“筐”,什么都要往里面装,把旅游、体育甚至于教育培训等都纳入了文化产业范围。2004年国家统计局制定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年进行了修订),不仅为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产业统计提供了依据,也为厘清文化产业的边界创造了条件。
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把文化产业分为两大部分、十个大类(见表1),两大部分分别是“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十个大类包括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文化用品的生产和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国家统计局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基本涵盖了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所有文化生产活动,同时对文化产业范围界定的模糊地带给出了清晰划定:
1、文化创意只是文化产业的一个类别,而且是与设计这种具体形态结合在一起的,这就避免了目前把文化创意扩大化及泛化的倾向。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具体包括广告服务、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和专业设计服务。
2、旅游仅限于景区游览服务,并把旅行社剔除。在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大类中,专设了景区游览服务,具体包括公园、游览景区以及植物园、动物园、海洋馆和水族馆等管理服务。2004年版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中包括旅行社,2012年修订时予以删除。图1显示,公园景区游览服务的从业人员,2004年为21.63万人,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仅为2.48%;2008年和2013年分别为31.87万人和52.46万人,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也只有3.16%和2.98%。再从资产总额占比看,2004年、2008年和2013年分别为4.22%、6.10%和7.44%,主营收入占比更低,大约在1%左右。
3、娱乐活动被限定在娱乐场所范围内,具体包括歌舞厅、电子游艺厅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以及游乐园和网吧活动等。这就避免了将娱乐标签到处贴,甚至贴到了电影、演艺等文化艺术活动上,将发展文化产业曲解为“文化娱乐化”。图2显示,休闲娱乐服务在文化产业中所占的比重较低。从从业人员看,2004年为27.12万人,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3.12%,2008年和2013年的占比分别为6.51%和4.81%;从资产总额看,2004年为631.84亿元,占比为3.45%,2008年和2013年的占比分别为3.96%和2.20%;从主营收入看,2004年为178.45亿元,占比为1.10%,2008年和2013年的占比分别为3.29%和1.25%。
二、文化产业“门类齐全”
国家统计局根据文化产业统计标准,分年度对外公布了自2004年至2012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见图3)。
图3从形状上像一把手枪,枪筒越来越长,折射出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态势,如果从2003年算起,只用了8年时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就突破了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这在产业发展史上是个奇迹。2010年是个分水岭,以前年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量在千亿元上下,但以后年份的年均增量超过了两千亿元,分别为2 266亿元(2010年)、2 427亿元(2011年,按旧标准测算)、2 555亿元(2012年)、2010亿元(2013年)。再从占gdp的比重看,2004年只有2.15%,到2011年超过3%、达3.28%,2012年为3.48%,2013年为3.42%。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已经举足轻重。
对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统计局特别强调它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分类的依据是文化及相关单位生产活动的特点,手段是把相关的类别重新组合。所以说,国家统计局关于文化产业的分类,更体现“统计”特征,更看重统计数据的可得性,有利于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我们在充分吸收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基础上,依照文化生产及再生产的特点,以及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体系的相关性,把文化产业区分为三大板块、六个类别(见表2),旨在提出文化产业的分析框架。与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分类相比,我们对文化产业的分类更体现“分析”特征,更侧重于探讨文化生产及再生产的内在规律性,以及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体系的融合性。
从文化生产及再生产过程看,文化产业包括三个类别:一是文化内容生产。这是文化产业的“发动机”,类似于人体的“心脏”,决定着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和质量。目前,文化内容生产体系较为完备,从文学创作到艺术生产,从舞台表演到影视剧生产,从音乐制作到书报刊出版。二是文化传播渠道。它与文化内容生产相衔接,是实现文化最终消费的重要“推手”。目前,文化传播渠道已有多条,包括出版物发行、广电节目传输、电影放映和剧场连锁等。三是文化生产服务。它贯穿于文化生产及再生产各环节,辅助文化生产。印刷复制、软件开发属于典型的文化生产服务,要素市场意义上的文化产权交易所以及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咨询、金融担保等中介服务也在此列,其作用都在于优化生产要素配置。 文化作为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相对应的范畴,它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一方面,文化生产及再生产离不开国民经济体系支撑,由此派生了两个产业类别,即文化装备制造业和文化消费终端制造业,前者包括印刷复制和广播电视、电影、演艺等专用设备以及专用材料(如油墨、颜料)的制造,后者包括电视机、录放机等视听接收终端、电子设备及玩具制造。另一方面,文化产业服务于国民经济的空间广阔,在文化产业和国民经济融合过程中,文化产业并非处于被动地位,而是渗透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与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合,文化产业将会增加一个新类别,即生产性文化服务,通过创意策划和工艺设计,将文化元素植入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品牌价值和附加值。领域广泛、种类丰富、关联性强的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必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支撑乃至引领作用。
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表明,经过十年发展,文化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的体系。图4显示,处于文化生产及再生产过程中的文化内容生产、文化传播渠道和文化生产服务,其从业人员2004年的加总额占当年文化产业总从业人数的55.04%,2008年和2013年的这一比例分别为51.96%和49.82%。如果加上生产性文化服务,2004年、2008年和2013年这一比例分别达59.55%、58.55%和63.15%。从从业人员分布看,文化生产及再生产处于文化产业的主体地位。
图5显示,2013年,文化内容生产、文化传播渠道、文化生产服务和生产性文化服务四个类别的资产总额均过万亿元,文化产业主体部分的经营实力大为增强。特别是同2004年和2008年相比,这一特点更为显著。
图6显示,2013年,除文化装备制造外,文化产业其余类别的主营收入均接近或超过万亿元,其中,文化内容生产、文化生产服务和文化消费终端制造分别为13 017.12亿元、17 776.29亿元和12 014.59亿元。
三、文化产业本质上属于“内容产业”
如果说国家统计局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涉及文化生产活动相关类别的重新组合,我们的文化产业分析框架则是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各类别的重新排列组合。文化内容生产就是对“文化产品的生产”按照行业门类的重新归并(见表3)。
将新闻服务、出版服务、影视制作、广播节目制作以及演艺归入文化内容生产,这是不会有争议的,关键要解释工艺美术品生产和文化内容保存服务为什么也归入文化内容生产序列。
工艺美术品种类繁多,它与其他文化产品最大的不同,就是文化承载体与实用相结合,且体量较大(如陶瓷)、质料价值较高(如珠宝),艺术元素不仅附着在载体上,而且体现在工艺中,工艺美术品生产是美学创作与文化生产的集合体。出版是把美术作品印制在纸张上,工艺美术品生产则是以美术技巧制成各类实用物品,二者在内容生产这个本质上并无二致。
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等属于公共文化机构,收藏、保存、整理和展示文化产品是其基本职能。公共文化机构如果将馆藏品进行加工复制,这是对文化资源及文化产品的二次开发,也是文化内容生产的组成部分。
图7显示,2004年和2008年,文化内容生产的从业人员约占当年文化产业总从业人数的1/4,2013年占比降至1/5。从资产总额和主营收入占比看,经营实力和规模也在稳步提升,2004年、2008年和2013年,文化内容生产资产总额的占比分别为16.85%、17.63%和18.54%,主营收入的占比分别为13.02%、17.72%和15.76%(2013年主营收入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缺少文化服务业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主营收入)。
图8反映了工艺美术品生产在文化内容生产中的占比。资产总额大约在30%至40%左右,但从业人员在60%上下、主营收入在70%上下。2004年和2008年,工艺美术品生产的增加值占比约为36.49%和41.86%。这表明,工艺美术品生产对于扩大就业和市场规模方面的贡献率较高,但文化内容生产的增加值主要来自新闻服务、出版服务等行业。
图9显示,除工艺美术品生产外,文化内容生产的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新闻服务、出版服务、演艺和文化内容保存服务等细分行业,相比较而言,影视制作和广播节目制作的从业人员相对较少。
图10显示,与2004年和2008年相比较,2013年出版服务和新闻服务的资产规模跃上一个新台阶,其中,出版服务的资产规模突破4 000亿元,达4321.34亿元,新闻服务突破3 000亿元,达3 770.65亿元。十年间,影视制作和演艺的资产规模增长速度较快,2004年和2008年,影视制作的资产规模分别为135.16亿元和190.13亿元,到2013年达到1615.37亿元,2013年比2004年增加了10倍以上;演艺的资产规模,2004年为42.20亿元,2008年为122.59亿元,到2013年接近千亿元,达到991.42亿元,2013年比2004年增加了22倍。
图11显示,2013年,出版服务的主营收入已过千亿元,在文化内容生产领域保持领先位置;演艺和影视制作的主营收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2013年比2004年分别增加了25倍和14倍。
四、文化产业发展倡导“渠道优先”
文化是无形的,其传承和传播需要载体,也需要渠道和终端。与文化内容生产相对接的,就是文化传播渠道(具体构成见表4)。
文化传播渠道与文化内容生产的对接方式,与文化业态息息相关。与出版服务相对接的,自然就是出版物发行,包括图书、报刊以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批发、零售和出租;与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新闻服务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对接的,目前主要是广电节目传输系统,包括有线、无线和卫星传输;与电影制作相对接的,自然是电影院线,即电影发行和放映;与演艺相对接的,是演出院线,即艺术表演场馆服务;与工艺美术品生产相对接的,非工艺品销售莫属。拍卖则是一条特殊的文化传播渠道,是对艺术品、美术品、古董、字画等收藏品的传播。随着文化业态更新换代,将会催生更多新的文化传播渠道。